商經局及通訊局建議調低電訊牌照費及引入新收費項目 今起諮詢公眾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聯同通訊事務管理局於今(8日)展開公眾諮詢。就綜合傳送者牌照、服務營辦商牌照(第三類服務)和公共無線電通訊服務牌照(傳呼服務)而言,諮詢文件建議把每個顧客接駁點或移動電台的牌照費由7元調低至5元。至於移動無線電系統移動電台牌照及專用移動無線電系統牌照,諮詢文件建議把每個移動電台的牌照費由270元調低至220元。上述五類牌照的持有人會受惠於調低牌照費的建議。
另外,諮詢文件亦建議在綜合傳送者牌照下,就提供無線物聯網服務引入一項新收費項目。發言人表示,引入此項新收費項目,將大幅調低每個無線物聯網裝置的收費水平至2元,劃一在綜合傳送者牌照下的無線物聯網裝置收費與在無線物聯網牌照下的相關收費,進一步促進無線物聯網服務在香港的發展,並補充牌照費檢討是按照法定要求和政府就營運基金發出的最新財務指引而進行。收費建議符合收回成本的原則。
視乎收到的看法和意見,及需進行的法例修訂,調低牌照費的建議及在綜合傳送者牌照下就無線物聯網裝置引入一項新收費項目的建議將由2019年1月起生效。(jc/da)~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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