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妨礙證監會搜查 黃敬凱被判監禁兩周
東區裁判法院早前在證監會提出檢控後,裁定黃敬凱妨礙證監會的僱員執行搜查令的罪名成立,今日(10日)判處其監禁兩個星期,並飭令黃支付證監會的調查費用。 這是首宗有人因妨礙證監會的僱員履行其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賦權的職能而被判罪成的個案。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弘福(Christopher Wilson)表示,歡迎法庭裁決,認為判刑帶出強烈而清晰的訊息,就是妨礙執行搜查令的行為嚴重損害證監會的法定職責。任何人故意妨礙證監會人員履行職責,屬干犯嚴重罪行,該會堅決對這些犯罪者採取法律行動。(ca/u) ~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