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悅動(06860)及主席等就兩項企業活動遭證監會提出呈請
<匯港通訊> 指尖悅動(06860)宣布,於10月6日,公司接獲日期為10月6日,由證監會(作為呈請人)針對(i)公司(作為第一答辯人);(ii)公司董事會主席、首席執行官兼執行董事劉傑(作為第二答辯人);及(iii)公司7名前董事(作為其他答辯人)而提出的呈請。
證監會尋求(i)分別對劉傑及前董事提出撤銷資格令;(ii)發出賠償令要求劉傑及前董事均須共同及個別就公司因奧比認購事項而蒙受的損失支付合共2.5億元及其應計利息;及(iii)頒令要求公司須委任外聘核數師審閱及擬備有關其內部監控程序的報告。
呈請將於2024年5月23日在香港高等法院進行聆訊。公司現正就此尋求法律意見。董事會初步認為,呈請對公司的日常營運和業務不會構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或中斷。公司將另行刊發公告,以知會股東及投資者有關呈請任何進一步發展的最新情況。
證監會於呈請中提述集團曾進行的兩項企業活動:(a)認購Leading Global Fund SPC所發行本金金額為4.5億元的理財產品;(b)認購奧比環球所發行本金金額為2.5億元的有抵押票據,當中證監會指控:(1) Leading Global認購事項乃在並無對Leading Global進行適當盡職審查的情況下作出。(2) 公司並不了解奧比環球的業務及有關抵押予公司作為票據抵押品的貿易應收款項的詳情。公司並無對有關貿易應收款項是否真實存在及可予收回進行獨立核證工作。由於票據仍未獲償還,公司蒙受的損失和損害已達2.5億元另加利息。(3) 就Leading Global認購事項而言,劉傑與前董事未能(i)於允許或准許公司訂立相關認購協議前按適當程序進行或促使進行查詢及盡職審查;及(ii)確保公司已經制定行之有效的營運及內部監控制度。(4) 就奧比認購事項而言,劉傑與前董事未能(i)於允許或准許公司訂立相關認購協議及相關抵押文件前按適當程序進行或促使進行查詢及盡職審查;(ii)正確評估票據作為一項投資的合適性、奧比環球於票據到期日能否還款予公司以及對貿易應收款項是否真實存在及可予收回進行核證;及(iii)確保公司已經制定行之有效的營運及內部監控制度。(5) 劉傑與前董事均對上述公司所經營的業務或所進行的事務承擔全部或部分責任,因而有責任賠償或彌補公司因奧比認購事項而蒙受金額達2.5億元的損失。 (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