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商場引市民夜市上街 「誘因」大盤點
政府、商場在市民一片質疑的聲音中,齊齊出招搞活夜市。根據目前公布舉措,信和集團商場將派發美酒換領券和中秋派燈籠,而荃新天地中秋市集換領免費生啤,還有中環的周末夜Band騷,與西九文化區海旁街頭表演等等,其他商場例如新地APM,根據往績素有夜書市的活動,料可能會再辦夜讀活動吸文青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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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然上述活動未夠吸引,估計長遠政府、商場還可以推出以下「誘因」。
夜市公營服務:
泳池與圖書館可延長服務時間至凌晨,配合夜經濟。公營服務本來就有一定需求,宣傳成本大大減低,若以中央圖書館為試點,推動夜間閱讀,未知能否與附近皇室堡等商場起到協同作用。
夜波帶動夜市:
除了泳池與圖書館,維園、修頓、麥花臣以及部分城中球場亦可延長關燈時間,延長波友逗留時間。港府甚至或者可以參考貴州「村超」,利用小市民球賽帶動經濟,不過在夜間舉行。據報貴州「村超」開賽一個月便產生了1.3億元人民幣旅遊利益,香港夜波若然成事,或者能夠增加內地來港的過夜客,到時人流增加也可以形成夜市。而夜波活動不必由政府舉辦,政府只要提供晚上場地便可。
商場演出空間恆常化:
近年本港影視娛樂事業復興,港人為追星不介意消費,也不介意夜出;根據商場活動趨勢,目前已有商場幾乎將商場空間恆常化做表演場地,例如美麗華商場的Mira Place 年度音樂節,便已有「商場紅館」的概念,政府或商場營運商可以考慮先將部分公營、商場空間恆常化做表演場地,增加演出空間;又例如新地旗下部分商場也非常適合演唱和演出,商場大可直接引入更多音樂空間和服務。晚間的演出空間與機會增多,自然有夜市「誘因」。
派夜間消費劵:
稻苗飲食專業學會會長徐汶緯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中建議,當局發放晚上8時後使用的消費券,以促進市民消費。敘福樓(1978)主席及行政總裁、稻苗學會榮譽會長黃傑龍則建議如果技術上可行,應限制於星期1至5晚上6時至凌晨2時後的所有本地消費使用,而周末及公眾假期則全日適用。如果政府採納意見,屆時亦會有夜市的金錢「誘因」。
之不過,目前搞活夜市「誘因」,仍只限於派啤酒,若然最終缺乏「誘因」吸引市民外出,屆時便可能真的要參考羅兵咸呼籲,改為著手日間經濟可能更有效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