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樓市》何永賢:正調查涉炒賣居屋個案 如收緊轉售限制或推高第二市場樓價
對於有報道指,不少擁有私樓業主以其親屬名義抽獲居屋單位後,將從未入住的居屋單位在市場高價放售。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買方與房委會簽訂的資助出售單位買賣協議規定,有關物業須由其本人及名列同一申請表上的家庭成員居住。倘買方事前未得房委會的書面同意,不再實際或永久居於該物業,房委會有權要求買方把該物業售回房委會。署方現正就個別可能違反以上規定的個案進行調查,以採取適當行動。
她指,為防止業主透過短期炒賣資助出售單位圖利,房委會一方面要防止投機行為,另一方面要避免過份削弱單位的吸引力,減低申請者的購買意欲。房委會一直密切留意物業市場的情況,並根據上述原則不時檢討,適時調整資助出售單位的轉讓限制。在2022年1月,房委會進一步收緊新推出資助出售單位的轉讓限制,即由2022年起推出的資助出售單位開始,把於第二市場無須補價以不高於原價轉售的期限,由首次轉讓日期起計兩年延長至五年;並把於公開市場在繳付補價後出售單位的期限,由首次轉讓日期起計10年延長至15年。
她續稱,房委會在修訂轉讓限制時,已經平衡社會對收緊轉讓限制的訴求和讓資助出售單位能在市場流轉的需要。進一步收緊限制或增加業主轉讓成本無可避免會減少未補價資助出售單位在第二市場的供應,繼而推高在第二市場出售的單位價格,效果恐怕會適得其反,與滿足中低收入家庭置業需要的目標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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