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澤淨水(02014)訂重組協議獲投資者王曉崗入股65% 續停牌
<匯港通訊> 清盤中的浩澤淨水(02014)宣布,公司、清盤人及投資者王曉崗就集團重組訂立重組協議,當中包括(i)股本重組、(ii)認購事項、(iii)業務重組及(iv)債務重組,股份續停牌。
公司擬在股東批准後實施股本重組,股本重組完成後,公司法定普通股股本為4000萬元,分為40億股每股面值0.01元的新股份,其中8.53億股新股份已發行,並入賬列為繳足。
另外,投資者將認購5.544億股股份,相當於擴大後股本約65%,總認購價為6000萬元,相當於每股約0.108元。投資者將就全購責任申請清洗豁免。
公司將授權經營公司(各特殊目的實體)經營淨水業務。視乎淨水業務之業務營運需要,投資者承諾向特殊目的實體以不高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一年期貸款優惠利率提供最多為2000萬元可不時提取的營運資金有抵押貸款,所得款項專用作集團的營運資金。
公司須連同計劃債權人一併實施債權人計劃。於債權人計劃生效後,針對公司的所有索償將得到全面及最終妥協、解除及/或解決。如復牌成功,公司將向計劃管理人或計劃公司轉讓認購所得款項中的2000萬元,以受益於計劃債權人,並將按比例向計劃債權人分配;公司將按比例向債權人計劃下的計劃債權人發行債權人股份(約佔經擴大已發行股本的25%);及公司所有資產將無償或以名義代價轉讓予計劃公司。
如復牌不成功,除業務重組及債務重組事項已完成外,不會發生股本重組及認購事項;公司所有資產將轉讓予計劃公司,而計劃公司將繼續授權經營公司以零代價或名義代價使用及應用計劃公司擁有的無形資產開展淨水業務;及就經營公司而言:(a)各經營公司的全部股本或權益資本將以零代價或名義代價轉讓予投資者;及(b)作為計劃公司授出授權使用及應用計劃公司擁有的無形資產開展淨水業務的代價,投資者於第(a)段的股本轉讓完成後10年內將向計劃公司支付相等於經營集團每年稅後綜合淨利潤的8%。
公司於2021年3月清盤及暫停股份買賣後,集團的債權人已於中國展開強制執行行動及破產法律程序,導致集團於中國的重要資產被扣押及一家重要附屬公司進入破產程序。於此情況下,收回於中國的任何資產的前景深受質疑。根據公司所得賬簿及記錄以及債權人提交的索償,公司此前及目前均無力償債,且並無能力在到期時悉數償還負債。鑒於公司的財務狀況,預計如果不進行重組及/或注入新投資,債權人的回報將可能微乎其微。 (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