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城違債國資大股東捱告 控未履行維好條款 促賠109億
再有債務違約的內房企遭債權人在本港法院興訟,華南城(1668.HK)今年2月境外債務違約,當時傳出境外債權人為追討欠款,擬向其主要股東、隸屬深圳國資委的國企特區建設發展集團(下稱特區建發)提出訴訟。路透昨天下午引述法庭文件及熟悉事件的消息人士稱,華南城一批債權人已在香港起訴特區建發,要求賠償14億美元(109.2億港元)損失。華南城股價昨早曾飆10.4%,高見0.265元後回順,午市走勢大致持平,收報0.25元,仍升4.2%。
特區建發持股29.28%
特區建發持有華南城29.28%股權,未達到國資持股至少50%的國企認定標準,屬於混合所有制企業;特區建發於2022年8月9日與有關債權人簽訂一份維好條款(keepwell provision),藉此協助華南城履行其發行5筆美元債券的還款義務。
根據周一(3日)提交予香港高等法院的文件顯示,針對華南城的訴訟,已向特區建發發出傳票,債權人團體利用維好條款提出訴訟,要求至少14億美元的損害賠償,涉華南城未償本金、應計利息和其他費用,因特區建發未能履行所提供的信貸支持義務。債權人團體由花旗銀行和Mayer Brown律師事務所代表。特區建發及Mayer Brown未有就報道置評。
報道指出,今次為2021年內地房地產行業陷入債務危機以來,首宗依據維好條款向國資起訴追索欠款的案例,據律師解釋,維好條款雖然不是直接擔保,卻是近年內地企業在發行境外債券時使用的一種信用增進機制。
信用增進機制助發票據
維好協議通常由境外發行人、債券託管人,以及發行人的境內母公司共同簽署,母公司作為維好提供方,協議主要要求維好提供方承諾通過股權回購、備用貸款、股東注資等方式,讓發行人維持一定程度的流動性及資產淨值,保證其償付能力。華南城未能於2月9日兌付到期美元債本金1125萬美元(約8775萬港元),並被債權人認定價值約13億美元的境外債務違約。
2021年底,華南城宣布向特區建發配售新股以集資19.1億元,認購完成後,特區建發以29.28%持股量,取代華南城主席鄭松興成為第一大股東,鄭松興的持股量攤薄至20.16%,騰訊(00700)持股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