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境外銀行本地代表辦事處不可從事任何銀行和接受存款業務
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表示,近日就有騙徒自稱財務「顧問」,聲稱可以代市民開設海外銀行戶口,藉此騙取金錢,提醒根據《銀行業條例》,只有獲金管局發出經營牌照的持牌銀行、有限制牌照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可以在香港經營銀行或接受存款業務。
此外,在《銀行業條例》下,境外銀行在香港設立本地代表辦事處亦須遵守嚴格規定,包括該銀行在註冊地獲發牌和接受嚴格監管,以及設立本地代表辦事處須獲得金管局的批准等,即使獲批開設本地代表辦事處,其主要職責亦只限於與香港客戶之間的聯繫工作,而不可以從事任何銀行和接受存款業務。 金管局表示,一些所謂「顧問」或中介聲稱自己代表海外銀行在香港進行銀行和接受存款業務,其實可能是進行未獲得批准的非法活動。
金管局表示,留意到有市民透過海外銀行在香港的分行辦理開設海外銀行戶口的手續,或授權專業人士,例如律師或會計師等公證人,安排辦理相關手續,提醒如透過任何第三方開設銀行戶口或作出存款,市民必須提高警覺,並清楚了解當中所涉及的風險,特別是離岸存款並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所保障,市民可向相關地區的監管機構查詢,了解海外存款的權益。(na/t)~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