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最低工資水平生效 每小時調升至40元
本港法定最低工資水平自5月起由每小時37.5元調升至每小時40元,政府發言人表示,僱員不論是月薪、日薪、時薪、件薪、長工、臨時工、全職、兼職等,無論是否按《僱傭條例》的連續性合約受僱,均受到法定最低工資保障。 法定最低工資不適用於留宿家庭傭工(不論其性別、種族及國籍)、《最低工資條例》訂明的實習學員和工作經驗學員,以及《僱傭條例》不適用的人士。 另外殘疾僱員同樣受法定最低工資的保障,根據《最低工資條例》特別安排,相關僱員可選擇進行生產能力評估,釐定應獲得不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的薪酬或收取按生產能力釐定的工資。選擇特別安排的殘疾僱員,其僱主最少須支付的工資應按新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和評定的生產能力水平計算。 此外,《僱傭條例》規定僱主記錄僱員總工作時數的每月金額上限,5月起亦由1.53萬元提高至1.63萬元,當就個別工資期須支付的工資少於新水平,僱主須備存僱員於該工資期的總工作時數紀錄。(gc/da)~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