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監局: 至今已發出逾1.3萬個物管人牌照
<匯港通訊>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黃江天今天向14間公契經理人物管公司頒發物管公司牌照。物監局至今已發出超過1.3萬個物管人牌照,其中正式牌照佔68%,臨時牌照佔32%。物監局亦已接獲超過740宗物管公司牌照申請,並已向650間物管公司/機構發出牌照,當中有60多間為公契經理人物管公司。
物業管理(物管)業發牌制度下的3年過渡期尚餘30多天便會完結(至今年7月31日)。
黃江天強調,公契經理人物管公司須履行訂明於公契內的職責,無論有關職責是由該公契經理人物管公司親自提供,或是由其聘用(包括外判)的其他物管公司提供,公契經理人物管公司如有責任提供兩個類別或以上訂明物管服務(例如財務及資產管理或安排業主大會的一般管理服務等),便須按《條例》規定持牌。如有公契經理人物管公司須領牌但尚未作出申請,應把握時間,盡快在過渡期完結前領取牌照,以避免觸犯法例。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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