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國威專欄|「睿峰風波」你有你鬧,我有我回
不知大家仍有否印象,年初我們曾經報道過鼎珮集團在長沙灣「睿峰」,透過枱底回佣模式托穩面價,但實情大劈價三四成賣樓的報道。 當各大發展商為清倉而絞盡腦汁,要推出不同付款辦法、甚至乎明刀明槍大打割價戰,卻有發展商選擇走條例灰色地帶,結果一層原本只值15,000多元/呎的中小型物業,卻因這種手法托高至30,000元/呎以上。
美股外幣即時報價 多國新聞任睇
當局指是商業決定
報道出街後的確引起不少迴響,我們曾經向「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查詢,當時局方表示佣金屬商業決定,不在條例規管。但我們也曾訪問當年有份立法的委員會成員潘永祥,他也認為「睿峰」的情況並不理想,認為銷售監管局應該介入,亦不是無法可執。
事件發酵了一個月,最近我們再收到代理報料,表示「睿峰」枱底回佣的情況並沒有收斂。代理傳給我們一張WhatsApp截圖,顯然是主區代理向外區代理廣發的「英雄帖」,更新一月份「睿峰」的新價錢。截圖開首便表明回贈給代理的最高金額,開放式或一房單位可以爭取20%樓價的回贈,而兩房單位則可爭取30%回贈,當然相關回贈最終也會轉交到買家手上。
因此,撇除基本佣金4.5%、額外佣金5%、及協助客人支付3.75%的厘印費外,在額外「爭取」樓價20%至30%回贈的前提下,七除八扣後,開放式單位折後價400多萬元、一房單位500萬元,而兩房則介乎700多至800多萬元。
這個銷售模式引伸的問題,我們在影片中也曾詳細討論。除了關注代理會否貫徹始終將回贈轉交給買家外,亦關注買家申請按揭時有否主動向銀行披露? 若沒有向銀行披露,銀行則有可能高估物業價值而批出較預期高的貸款額,如果當中衍生出法律責任,發展商絕對可以劃清界線,責任一律由買家及代理承擔。
事件曝光 有銀行收緊估價
其實在事件曝光後,我們知道有銀行已獲悉事件,並收緊「睿峰」的估價。如果買家仍寄望以合約價向銀行借取按揭,則有可能事與願違。
雖然銷監局表明,佣金事宜屬商業決定,但我記得當日訪問潘教授時,他曾指出監管機構執法的理據,就是按照《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第61條,因為第61條如此訂明:「發展項目的成交紀錄冊的目的,是向公眾人士提供列於紀錄冊的關於該項目的交易資料,以使公眾人士了解香港的住宅物業市場狀況。」
看見一層實質價值只有800多萬元的兩房,卻以過千萬元的合約價登記到成交紀錄冊,公眾人士看見相關資料時,會如何理解香港住宅物業市場? 我們所得到的認知就是有物業以極高價成交,當然之後我們可以有不同推斷,但其中一個合理推斷就是「樓市氣氛很暢旺,所以有高價成交」,繼而相關資訊可能會影響準買家的入市決定。
猶記得十年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的實行,就是希望一手住宅市場買賣會更清晰透明,讓消費者入市前掌握到充足資訊。實施過程中,偶然我們都會面對一些關於《條例》的質疑,例如曾面對遲交樓困境的業主質疑,《條例》未對買家提供最大保障,但最起碼《條例》有列明無理延期的賠償準則。今天枱底回佣的問題,如果純粹認為佣金是商業考慮而把它置之不理,造成的影響恐怕非《條例》所希望帶來的效果。
胡國威.網上平台《胡.說樓市》共同創辦人
網站:https://www.wuchatprop.com.hk